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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资格审查管理规定(校教字〔2012〕31号)

来源: 发表时间:2012-12-30

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多媒体教学已成为当今高等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多媒体课件的开发和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多媒体课件在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多媒体教学课件资格审查基本要求,凡在我校使用多媒体教学资源进行课程教学的课件,均须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课件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多媒体课件的类型

多媒体教学课件是一种根据教学目标设计,展示特定教学内容,体现一定教学策略和思想的计算机教学程序。它可以用来存储、传递和处理教学信息,并与学生进行交互操作。根据其技术和形式的不同,多媒体课件可分为单机版、网络版和幻灯片课件。

单机版课件是指以Macromedia Authorware、方正奥斯等软件开发的,并且只能在单机上运行的教学软件;网络课件是指以Microsoft FrontPage等软件开发的,且能够在网络上浏览的教学软件;幻灯片课件是指以Microsoft PowerPoint等软件制作的,主要以幻灯片形式演示的教学软件。

二、多媒体课件的教学内容和形式

1.应结合教材内容和教学大纲要求,充分反映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教学延伸思考,内容需有一定深度和广度;

2.课件要有一定容量,能覆盖课程的绝大部分内容;

3.素材引用要合理贴切,体系要规范完整,结构需严谨细致,网络课件应有充分的网络链接;

4.教学目标清晰,定位准确,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5.多媒体只能作为辅助教学手段,不能完全取代黑板教学。

三、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要求

多媒体课件设计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应当具有教学性、科学性、技术性和艺术性等特点。

1.教学性

(1) 课件的教学设计能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

(2) 课件制作直观、形象,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

(3) 课件要设计新颖,生动有趣,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思维能力培养;

(4) 课件要有实用性,能用于教师的日常教学,体现出辅助教学功能。

2.科学性

(1) 结构科学合理,内容需按章节制作,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系列;

(2) 课件的取材紧扣课程标准,选题恰当,内容科学,适应教学对象需要;

(3) 逻辑合理严谨,层次清楚明晰,突出重点难点,符合学生认知规律,便于学生接受;

(4) 内容表述要准确,文字、符号、公式、图表及定理、概念等与本课程相关的其它教材表述无矛盾。

3.技术性

(1) 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如视频、声音、动画,并具有相应的控制技术,素材结构规范合理,画面清晰,动画连续,色彩逼真,文字醒目;

(2) 易于操作,界面友好,操作简单,可重复播放,快慢适度,交互式或网络式课件的界面要人性化,没有导航或链接错误,启动链接转换时间短,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3) 稳定无故障,容错能力强,课件在调试和运行过程中无故障,可以方便地更新和维护;

(4) 课件必须包含两种以上媒体形式,纯文字或纯文字加简单图画型课件不得进入课堂教学。

4.艺术性

(1) 画面简洁,艺术性强,整体统一,图像、动画、文字设计合理,字形、字体、字号易于辨识;

(2) 界面布局合理,整体风格统一,色彩搭配协调,符合视觉心理需求;

(3) 制作精细,文字规范,声音悦耳,吸引力强,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其它

1.课件内容需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无科学性和政治性错误;

2.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数据等应标明来源与出处,如发生知识产权争议的,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