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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制(修)订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校教字〔2013〕4号)

来源: 发表时间:2013-01-15

培养方案是学校培养人才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安排教育教学进程和开展教学管理活动的依据。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应用型本科的办学定位,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形成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现就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教育理念。在认真总结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紧紧围绕“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围绕“培养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提升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制(修)订原则

1.全面改革,整体优化

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定工作,要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调整为契机,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对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进行具体的诠释和论证,重在改革创新。加大课程改革力度,注重课程融合,实现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内教学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学校培养与企业培训相结合、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使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2.统一指导,自主创新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教务处负责宏观指导,统一确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主要环节与基本方向,教学院(部)要结合各自专业实际,做好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实化、细化及特色化工作,把“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分解和体现在专业的培养计划中;要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大胆改革创新,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现有资源条件,结合行业、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突出人才培养的“工程应用型”、“技术应用型”、“生产应用型”和“高素质应用型”等专业特色。

3.强化能力,突出实践

在理论教学体系中,减少概论性、原理性课程,增加应用性、技术性课程;专业核心课程要根据岗位需求重新构建,对若干课程进行整合;要增加选修课数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课程资源。

在实践教学体系中,要合理构建实验、实训、实习、见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相互贯通的实践教学体系;实验课程尽量不要依附理论课程,超过16个课时的实验(实训)课应单独设课。理工类专业实践学分(课时)要达到总学分(课时)的30%以上,人文社科经管类专业实践学分(课时)要达到总学分的25%以上。每学期可安排1-2周专业见习、实习或课程实习、课程设计或生产实习等活动,充分体现强化能力,突出实践的要求。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和实践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进一步推进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和校企合作教育的开展。

4.尊重规律,动态推进

加强学习,深入调研,精心思考,对已出台的人才培养方面的改革内容与改革措施,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总结与反思,及时纠正不合规律的做法,动态推进改革,使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最大限度地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符合人才成长规律。

三、制(修)订要求

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一律采用“同行、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就业岗位分析—能力分析表制定—课程体系及教学环节设计—培养方案初稿撰写—校企共同论证—学校审批”的路线进行。纳入卓越计划的专业及特色冠名班等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专业,除了制定校内培养方案外,还须制定相应的企业培养方案。(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校的专业综合改革进行修订,另成一册。)

四、课程设置

(一)课程体系的构成

课程体系按照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综合实践教学四大平台进行设置,每个平台中设置若干个模块。

1. 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该平台由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模块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模块构成。主要用于奠定通识教育基础,强调德、智、体、美相互渗透,旨在训练和培养学生正确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判断力、人际沟通与表达能力,养成基本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实现“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模块由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形势与政策等公共课程组成。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模块,是以素质教育类为主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由自然科学与技术(A)、人文社会科学(B)、文学与艺术(C)和工程教育四个模块课程组成,目的是培养文科学生具有一定的科技基本素质、理工科学生具有一定的人文基本素质,所有学生都具有一定的工程素质。该模块共设7个学分,各专业学生均应选修至少1个学分的跨专业工程教育类课程,获得理、工、教育(理)类学位的学生必须在B、C模块修满6学分(其中B、C每个模块不得低于2学分);获得经、管、法、教育(文)类学位的学生必须在A、C模块修满6学分(其中A、C每个模块不得低于2学分);获得文学、艺术类学位的学生必须在A、B模块修满6学分(其中A、B每个模块不得低于2学分)。

2.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平台

由本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和跨学科基础课程模块构成。

本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包含专业主干学科中必须掌握的学科基础理论、技术理论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相同主干学科的不同专业尽可能采用相同的学科专业基础平台课程,相同或相近课程应打通设置, 为学科内各专业的相通和发展奠定基础, 为学科门类相近专业的打通提供平台。

跨学科基础课程模块,是指根据专业特点,有选择性地开设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跨学科课程,一般开设2-3门课程,4-6个学分。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平台也可由学科基础课程模块及专业基础课程模块构成,或直接由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平台搭建。

3.专业教育课程平台

由专业核心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和专业任选课程模块构成。

专业核心课程模块,体现本专业核心能力的课程,每个专业建设6-8门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方向课程模块:根据专业特点每个专业都应设置2-3个专业方向课程模块,每一个专业方向课程模块由3-4门课程组成,设置8-12个学分,其中实践教学不少于4学分。课程主要集中在专业方向上,要突出专业方向和关键应用能力的培养,体现方向的个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每个学生应根据个人兴趣及专长选修1个或1个以上模块。

专业任选课程模块,是为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的课程,应以本专业学科前沿课程、本学科综合性课程、交叉学科课程、边缘学科课程为主体。各专业应结合讲座、报告的形式开设新课程,注重反映学科前沿的新技术、新标准、新理论、新方法。专业任选课程开课学期不固定,学生从第5学期开始选修.至少选3门课程,应修读6-10个学分。

4.综合实践教学平台

由集中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2个模块组成。

集中实践教学模块包括课程实践和专业实践。课程实践:课程设计、课程实习等;专业实践:生产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模块: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创新创业实践等,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

各专业应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情况和特点,构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的实践性教学体系。积极开展实习教学的改革,实习方式逐步从单纯技术性实习向综合性实习转变。提高课程设计的综合性、实践性、完整性、创新性,加强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设计理念、设计方法、工程背景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模块,是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主要通过组织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包括参加各类竞赛、科研项目、从业资格考试、发明制作等科技创新活动和创新创业知识教育。该模块共设6个学分,教学环节及学分认定按照《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执行。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个性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及各学院(部)应制定出活动组织与安排、学分记载方式等方面的制度,严格考核并记载,不得以学业课程学分代替。

(二)课程体系结构

(三)课程相关要求

1.严格课程管理。各专业进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均需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通过学校的合格课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同一门课程只能用同一个规范名称。在学时、学分、教学内容等方面有区别时,可用字母或拉丁数字进行区分,如高等数学,不同专业需求不一致导致学时、学分、教学内容有差异时,可标记为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等;

同一门课程,因学时较长需要在多个学期开设时,则用中文序号加以区别,如高等数学A需开设两学期,记为:高等数学A(一)/(二),并编配不同的课程编码。

3.每一门课程都应由课程归口学院按照附件一规则进行编号,该门课程的编号应是唯一的、全校通用的。

4.全校课程按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考试课每学期一般不多于4门(不含体育)。

五、课程改革

(一)通识教育课程改革

通识教育课程改革的侧重点在教学形式和学习方式上,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知识状况,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目的在于充分利用有限的教学时间,提高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通识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如下:

1.计算机课程:面向应用培养,重构计算机课程体系,打破计算机基础教育与专业计算机教育的壁垒,减少知识重复。

2.大学英语课程:以培养听、说、读、写能力为核心,充分考虑学生的英语基础,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采取分级教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

3.思想政治类课程:采用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完成大纲规定的教学要求,加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培养。

4.体育课程:采用灵活的教学方式,针对不同体质、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基础学生的实际,采取“项目式”教学组织方式,积极探索“俱乐部制”教学组织方式。

5.为实现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学科交叉,各专业应整合各类公共选修课程资源,增开选修课程门数,扩大选修课范围,充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引入超星尔雅等通识课学习平台,进一步拓展课程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和互联网络自主完成课程的学习,使课程学习得到最广泛的延伸。

(二)学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改革

立足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剖析课程和课程体系内涵入手,强化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改革的重点如下:

1.对课程进行梳理与整合,要避免课程之间教学内容的重复,力争做到课程间无缝衔接。

2.精心设计课程体系,要借助于网络教学等手段减少课程理论教学的学时数,增加实践教学学时数;专业核心课程要设置一定数量的设计性、综合性实验,使课程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增加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

3.专业核心课程要尽可能按教学团队形式开展课程建设和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充分发挥每个教师的长处。

4.鼓励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式。

5.基础好的专业要逐步扩大双语课程和全英语课程比例。

(三)实践教学改革

1.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各类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的活动。通过活动可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也可认定相应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

2.进一步密切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关系。学生在第二课堂所做的有利于提高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活动,若产生较好实绩,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学分。

3.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鼓励各专业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的必备要求)。

(四)卓越工程师班培养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要以培养工程型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为目标,严格按照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单独制定培养方案,按照“3+l”或“2+2”模式,实行校企联合培养。培养方案应包括校内学习阶段培养方案和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和培养标准实现矩阵,共同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

六、学分及学时安排

1.毕业学分安排:本科学制4~6年。四年制本科理工艺体各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85学分以内,人文经管各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80学分以内,课内教学时数(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总学时控制在2450学时以内。

2.学分计算:理论课、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每16~18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课内上机每32学时计算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按每1周计1学分;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先折合成周数,再1学分/周计算学分;课外上机不计入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共12周,计10学分。

3.学期安排:每学年设置两个学期,每学期20周;暑假可另设置小学期(2~6周),由学院安排专业辅修、重修、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七、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

(略)

八、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领导

1.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教务处负责宏观指导,统一确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主要内容与基本方向,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专业负责人、行业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为切实加强专业建设和计划管理,学校决定实施专业负责人制度,各专业在修(制)订培养方案之前,应明确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作为专业负责人,学校将统一发文公布。

3.各专业在修(制)订培养方案前,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走访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广泛收集他们对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

4.每个专业培养方案都要有执笔人、审核人、2名校外同专业专家、2名相关企业(行业)专家、院长签名。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研(2013年3月8日-3月31日)

各学院按照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总体设计思路和要求,广泛调研国内同类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定位、课程设置、课时学分分配等情况,调研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意见,形成调研意见书面材料;思政、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体育课程教研室负责人要做好课程教学改革调研工作。

其中,3月底召开一次研讨会,思政、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体育课程教研室负责人做课程教学改革调研报告,各专业负责人汇报调研情况及存在问题。

第二阶段: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初稿(2013年4月1日-4月20日)

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研讨活动,根据调研讨论情况,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模板,组织专人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初稿草拟任务。

第三阶段:各学院论证与修改方案初稿(2013年4月21日-4月30日)

各学院召开由教师、学术带头人、用人单位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论证初稿,根据论证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调整,将论证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报教务处。

第四阶段:审核与验收(2013年5月1日-5月15日)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同学术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各专业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验收。验收方式采取专业负责人汇报方式进行(须有课件),各本科专业负责人汇报内容包括培养目标确定、能力分析表解析、教学进程安排、专业核心课程的确定和落实、总学分及最低学分要求、实践学分所占比例、工程教育落实情况、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落实情况、自我评价及存在问题分析。

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专业再次修订。

第五阶段:完善与定稿(2013年5月16日-5月31日)

统稿,提请学校批准后付印,执行。

附件:宿州学院课程编号规则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