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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校教字〔2013〕34号)

来源: 发表时间:2013-10-29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构建符合时代要求和富有我校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品牌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我校“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把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创新能力和科学素质作为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贯彻“理论与实践并重,创新与应用融通”的办学理念,坚持“注重基础、强化实践、培养能力”的原则,努力实现从知识传授到能力培养的工作重心转移。以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为切入点,以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构建符合我校特色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实践教学体系。

第二章 实践教学目标

实践教学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化实践育人,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创新能力、科学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我校实践教学要依据“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拓展实践教学平台,丰富实践教学内容,创新实践教学方法,提高共建共享水平”的实践教学原则,将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科研创新等实践内容有机融入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中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夯实基础,注重综合,引导创新”,促进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的协调发展,不断加强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三章 实践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内容是实践教学目标任务的具体化,通过合理配置实践教学环节,培养以“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为目标的教育体系。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计划,融合各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培养体系建设,循序渐进地安排实践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实践教学中掌握完整的、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我校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学科及技能竞赛、社会实践等,按模块设置为:课堂实践教学、现场实践教学、课外实践活动和毕业论文(设计)四个部分。

课堂实践教学指的是以促进学生深化理论知识,掌握实践技能,培养动手能力的课堂教学等。课堂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基础实验、计算机技术操作和应用、英语应用能力等,作为理论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课堂实践教学能促进学生对课程理论和知识点的深度理解,同时训练学生的基本操作能力。

现场实践教学是指以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为依托,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应用能力培养为主体的教学活动。通过各种实习实训现场教学,使学生融入到实际生产环境当中,深入到具体岗位上,促进学生掌握专业操作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并积极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总结、积累,通过现场观摩、实地操作、研究探讨等形式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课外实践活动是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道德意识为主要目标的科研训练、课外科技活动、学科及技能竞赛、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等。学生可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能力,合理地、有针对性的参加一些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并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实际,增强自身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以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教学活动。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初步科研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各专业的本科学生都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第四章 实践教学管理

实践教学管理主要包括实践教学制度管理、实践教学运行管理和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四个方面。

1.实践教学制度管理

根据《宿州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学院实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试行)》、《宿州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和评价暂行办法》、《宿州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宿州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和规定,学校将逐步完善实践教学检查和质量监督机制;各学院(部)要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保障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开展。

2.实践教学运行管理

各专业要制定独立、完整的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环节、内容和目的,并根据实践教学计划编制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指导书,制定科学可行的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实践教学。

对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做到六个落实:计划落实、大纲落实、指导教师落实、经费落实、场所和考核落实;抓好四个环节:准备工作环节、初期安排落实环节、中期开展检查环节和结束阶段的成绩评定及工作总结环节。

3.实践教学质量管理

根据各实践教学环节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制定各实践教学环节成绩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的检查和评价体系,通过科学的评价和考核,促使实践教学质量达到人才培养计划要求。

第五章 实践教学保障

实践教学保障主要包含:实践教学组织保障、实践教学制度保障、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保障、实践教学基地场所保障、实践教学经费保障等五个重要方面。

1.实践教学组织保障

由学校成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教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在教务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实践教学进行宏观管理,各二级学院(部)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2.实践教学制度保障

学校制订完善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对实践教学工作各环节做出明确要求,保障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建设、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宿州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学院实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宿州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和评价暂行办法》、《宿州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宿州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宿州学院分散实习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实践教学工作责任制度,保证实践教学有人规划、有人安排、有人落实、有人督促检查,并统筹安排、调配、使用实验教学资源和相关教育资源。

3. 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保障

实践教学教师是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设一支过硬的实践教师队伍。学校通过引进、培养、外聘等多种渠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师资力量,选派校内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同时从基地选聘了一批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作为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实行了校内外“双导师制”。学校鼓励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到实践一线从事实践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将从事实践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实绩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4. 实践教学基地场所保障

按照“真实场景、实境教学”的标准,建成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功能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室、实习实训中心,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建设一批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可靠保证。

(1)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建设

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建设应遵循以功能划分、统筹规划、优化配置的原则,明确建设目标和重点,加大建设力度,保障实践教学进行。加大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开放力度,校内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逐渐向全校本科生开放,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以利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保障实验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为创新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各院(部)要积极与合作单位签订共建的实习基地协议,明确双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的具体项目。在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的过程中,应努力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努力扩展合作的领域,为企业提供服务,力求产学结合。

5. 实践教学经费保障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提供经费保障。学校每年投入一定额度的实践教学经费,用于实践教学的开展和实施,另外还通过“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和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争取经费支持。各院部根据规划制订实践教学各环节的经费使用预算计划,经建设投资项目领导小组论证和报学校批准后,形成标准和规范。学校将对各院(部)每年度实践教学经费的管理、计划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按照重点扶持、分步建设、分段提高、全面推进的教学改革思路安排实践教学经费额度。

第六章 实践教学评价

科学、完整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是重视实践教学,促进实践教学质量快速提高,加强宏观管理的主要手段。

1. 明确实践教学评价主体和架构

实践教学的评价由教务处和学院(部)共同完成,明确教务处和学院(部)的评价职责,由教务处出台考核总体要求和考核指导性意见,各学院(部)和专业教研室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对教师的实践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实践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2. 建立一套完整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通过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对实践教学过程及效果实施有效的监控,保障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

(1) 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实验准备。通过落实实验仪器、材料,备齐教学文件,准确把握实验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实验教学进度,为实验教学提供良好的条件和基础,保证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通过实验教学,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常用工具、仪器及相关设备,掌握实验规程,提高动手、观察、测量等实验操作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初步培养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独立性、自主性和探索性。

(2) 实习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实习实训教学内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并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明确安排,实习实训教学要根据实习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实习实训目的、要求、时间、地点、内容等明确、具体;通过实习实训教学,使学生了解并学习基本技能、原理,掌握设备、工序、程序的运行、维护与管理,熟悉本专业生产(管理、服务)过程,为后续专业学习和从业打下良好基础。

(3) 课程设计质量评价标准

课程设计首先要求指导教师应达到一定的数量;实验设备、场地及参考资料等条件能满足教学要求;课程设计目的任务明确,选题符合教学基本要求,难易适度,份量适当;教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严格要求并认真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学生按照要求,认真、独立完成课程设计,写出课程设计报告,思路清晰,文字通顺,书写规范;教师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评定成绩;课程设计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实践动手能力有明显效果,达到课程设计的要求。

(4)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标准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专业性质要求,合理设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题目和内容应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学生知识和能力状况相匹配,难易程度适当;指导教师具有学校规定的指导资格,具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指导能力;在指导教师的全程指导下,学生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或手段,进行资料收集工作,过程符合研究要求,50%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真题真做。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进行分析(设计)和初步研究的能力。

3. 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学生实践教学质量评价

各学院(部)对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都要加强指导和管理,每次实践教学活动都要求学生完成相应材料、报告填写,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并作好记录,按实践教学学时数占总学时数的比例记入课程成绩。实验、实习实训或毕业论文等实践活动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单独记入成绩档案。各学院(部)要加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考评,制定综合实践能力考评方案,确定考评内容与方法,提出考评成绩的学分比重,通过笔试、口试、操作及论文(设计)等多种形式考评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4. 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师实践教学质量评价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出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的具体明确的质量标准,并通过文件的形式使之制度化,严格规范执行;再结合学生评教结果、教研室同行评价结果、院部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结果、教务处和教学督导评价结果,在学年度末给每位教师给出客观评价并行文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1.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