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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校教字〔2017〕55号)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01日

校教字〔2017〕55

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主要方法,课程考核方法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能力导向,加强对过程的考核力度,在总结过去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讨,现就我校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方法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一)课程考核方法改革要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学习效果和教学效果。

(二)积极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现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的课程考核制度。通过考核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考核内容向注重能力的综合化转变、成绩评定向科学化转变等三个转变,引导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的改革,突出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质量。

(三)考核方法改革要遵循教学规律并符合学科专业的实际,要根据课程类型、性质和教学条件采取合适的考核方法。

二、考核模式与考核方法

(一)现行的考核模式与考核方法

我校现行的课程考核模式主要有四种:

1.考试( “平时+期中+期末”)

平时成绩(考勤、作业、笔记、提问等)占10%、期中考试占30%、期末考试占60%。

2. 考试(“平时+期末”)

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占70%。

3. 考查

主要针对于选修课程等,由教师自行选取考核方法。

4.鉴定

主要适用于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

每一种考核模式中,除平时考核外,采取的考核方法主要有笔试、机试及笔试与机试相结合等三种,其中平时成绩占30%左右、上机考试/笔试占70%左右。

(二)课程考核方法的改革

为提高课程考核的针对性,各二级学院在现有课程考核模式及方法基础上,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实际,改革和创新课程考核方式,拓展调查报告、项目设计、文献综述、实践操作等考核方法,结合平时成绩,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各二级学院可采取以下形式改革课程考核方法:

1.“平时+项目设计/作品设计+设计方案讲析”

平时占30%左右,项目设计/作品设计占50%左右,设计方案讲析占20%左右。这种考核方法主要适用具有工程设计性质的课程及艺术类课程等。项目设计和作品质量考核学生运用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设计方案讲析考核学生设计思想。

2.“平时+成果(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文献综述)+答辩”

平时占30%左右,成果(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文献综述)占40%左右,答辩占30%左右。这种考核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综合性、应用性较强的课程。由于这类课程综合性较强,许多问题又没有标准答案。利用这种考核方法,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利用图书资料、校园网、光盘检索等工具处理信息的能力。

3.“平时+项目综合考核(操作过程+结果+实验报告)”

平时考核占50%左右,项目综合考核占50%左右。这种考核方法主要适用于实验、实训、实践类课程等。注重对过程的考核,同时兼顾成果和创新,分值比例在规定范围内可以进行自设。

(四)“平时+汇报演出(比赛)”

平时占50%左右,汇报演出(比赛)占50%左右。这种考核方法主要适用于音乐、体育类课程等。

三、平时考核方法改革

为强化过程考核,规范平时考核,方便教师操作,对平时考核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一)学生平时成绩由“2+X”形式给出,其中“2”指“上课出勤”、“课后作业”两个项目,“X”指授课教师自主选择的考核项目,可以为“课程设计”、“课堂讨论”、“课堂笔记”、“平时测验”、“调研报告”、“操作过程”、“实操能力”等项目的1项或多项。

(二)学生平时成绩考核满分为100分, “上课出勤”占20-40%、“课后作业”占20-40%;自主选择的考核项目占20-40%。

1.上课出勤:教师每学期抽查考勤情况可为8-10次,学生出勤分值按照(出勤次数÷考勤次数)×100公式计算,学生无故缺课达到抽查考核1/3的,其出勤考核计为0分。学生迟到、早退两次计缺课一次,事假两次计缺课一次。

2.课后作业:教师根据课后作业完成的质量,每次批改给予相应的分数或A、B、C、D等级,最后合计成平均分。对作业完成次数不够的学生按公式计算:[实际完成次数÷布置次数]×平均分。

学生作业应当完成次数:每9个学时应有一次作业,达到要求的,按完成的质量,计算作业得分;未达到要求的,按照实际作业次数及其完成质量,折合得分。每一次作业教师应当认真批阅。

3.自主选择的考核项目: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自行拟定,但不得与同一门课程的主要考核项目重复,拟定好后提交教研室审批后执行。

四、课程考核管理

为保证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各二级学院教师应在学期开学第三周前申报课程考核方法改革,填写《宿州学院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申报表》(见附件),撰写课程考核方法改革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改革考核方法的目的,实施新考核方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考核方法、要求及评价标准。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于第四周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后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课程核方法改革本着充分论证,选择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不能一轰而上和追求形式。各二级学院可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着手,运用多种方式,确定课程考核改革范围。

(二)各二级学院每学期每个专业最多可重点推出1-2门课程,作为考核方法改革的试点。

(三)公共基础课考核方法实施过程中,开课二级学院要建立相应的试题库。教务处配合开课二级学院,统一组织考核,并实行教考分离。

(四)各二级学院要建立专业课程考核方法的实施方案,教师要依据方案严格管理、详细考核。

(五)对考核方法改革的课程,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进行实时跟踪管理、评价与总结,以便推广。

(六)建立考核方法改革激励机制,学校将每年对课程考核方法改革进行评奖,优秀成果视为校教改成果,可直接参与校教学成果评奖。

(七)实施课程考核方法改革是深化我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研究本门课程的教学规律,根据所授课程的特点,科学地掌握好课程各环节的评价标准,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成绩。

(八)本指导意见作为全校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原则性要求,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九)各二级学院要确保各门课程考核方法改革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并集中归档管理,为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教学检查提供支撑材料。

 

附件宿州学院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申报表

 

                                                  2017年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