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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校教字〔2018〕31号)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05月28日

教字201831号

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为稳定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纪律,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  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5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格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教学管理职责

我校教学管理实行“两级管理、重心在院”的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教务处负责学校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制定(修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教学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开展教学检查,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等宏观教学管理工作。二级学院负责落实学校各项教学安排,落实教师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日常教学具体管理工作等。

二、严格教学计划管理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是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必须保证其科学性、严肃性,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学分、授课时间、考核方式等内容,原则上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并填写教学计划变更表,报教务处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压缩有效教学时间;严格控制大班上课,专业课原则上不得以大班上课。

三、严格教学运行管理

合理编制教学行事历并严格执行,保证每学年有40周的教学周,不得推迟开学、提前放假,切实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严格主讲教师资格,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严格执行青年教师的试讲制、导师制,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学年必须给本科生讲授至少1门课程或实践教学任务,严禁教授挂名上课。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禁教师在课堂上传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或言论,严禁散布流言蜚语,危害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发展以及学校的声誉。

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倡导集体备课,严格按照“三纲两书两手册”及“四规划两标准”的要求,完备教材、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基本教学资料,坚决克服课前准备不足、教案备写简单、课堂讲授随意、联系实际不够、教学方法单一、师生互动过少、课堂气氛沉闷、课后辅导缺失等现象,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实践教学要严格按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施;科学合理地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实践教学标准和实践成绩考核办法,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保障各实践环节的有效时间和效果;不得降低实践教学要求。深化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践项目,加强真实或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综合实践及专业(课程)实习等应由学校或二级学院统一安排,二级学院具体实施,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坚决杜绝毕业综合实践及专业(课程)实习中的松散、放羊现象。

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都应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按照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命题。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提倡教考分离。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要制定严格的考试制度,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评分标准。坚决遏制考试作弊现象,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师生,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格教学质量管理

建立和完善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建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并依照标准和体系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建立听课制度、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师评学制度、日常教学检查制度、教学工作评估制度、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教学质量学年度报告等制度,全面了解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情况。

五、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加强学科专业建设。贯彻落实学校“十三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在充实优势专业、提升特色专业、优化传统专业、发展新兴专业基础上,立足皖北、服务安徽、辐射全国、面向世界,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以工、管为主,优先发展工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架构;认真实施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省、校两级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启动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校级新工科试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推动专业综合改革,推进专业内涵建设;积极推进以产教融合为特征的产业学院建设,并以产业学院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建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适应、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的应用型专业集群。

推进课程信息化建设。推进课程信息化资源建设,加大MOOC、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的建设力度,丰富网络课程资源,提高网络课程质量;推进课程教学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到课堂教学,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学生进行线上线下学习的指导,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重视校内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学校将加大投入,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对于新增生均拨款、新增教学经费将优先用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同时,加强校地、校企、校际合作等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着力建设上规模、有影响、成效好的综合性工程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实践基地和创业实践基地等,保证学生的实践教学质量。

加强教材建设。完善和健全教材选用和评估制度,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根据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省部级重点教材和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的教材以及公认的水平较高的教材。“两课”教材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对教材选用的要求,选用教育部、中宣部指定教材。应用型教材,结合我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际,选用高质量的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教材或由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的教材。自编教材要求是由我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编写并公开出版,选用自编教材需由授课教师提出申请,由教研室及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交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选用。及时更新教材,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质量的新教材。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倡导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认真按照《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精神,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机制,把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业绩和成果作为聘任(晋升)教师职务、确定津贴的必要条件。大力表彰、奖励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同时,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应强烈、经培训后上岗仍无改进的教师,将调离教学岗位。

加强学风建设。健全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成立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学风建设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在学风建设中的主体责任,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建立全方位的学风建设体系;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思想,通过教风带学风、教育导学风、管理促学风、奖惩推学风、考风正学风,形成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学风建设纳入对二级学院和教师的考核体系,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的评估,评估结果和学校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相结合。

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着力选拔和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进入各级教学管理岗位,逐步改善教学管理队伍的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六、附则

本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宿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院教字〔2007〕3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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