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应用特色培育高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促进我校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专业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设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特色学院建设类、高等继续教育建设类八个类型项目。
二、申报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整体统筹、系统设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自行选择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学校进行评审、校内公示和推荐。
2.在今年申报的所有省级、校级项目中(包括纳入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在内),每人申报项目总和不超过3项。同一年度申报省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已有在研省级项目),每个类型(按大类算)最多可申报1个项目,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有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同类(按大类算)项目。学院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原则上有课程建设基础的优先推荐为省级课程。近2年有项目延期、撤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各申报单位在本部门内部先行审核后报学校,学校初审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申报人申报资格并列入质量工程项目“黑名单”。
3.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建立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三、材料申报
1.申请人务必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模板中“填报说明”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书(包括各种签字、盖章等),对于签字盖章不全或填写质量、版面较差的申报书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的项目请将申报书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
2.为规范质量工程项目名称,请各项目申报人严格先行遵照《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5)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各单位要先行审查本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对本单位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政审,要求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对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准确,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如曾受党纪政务处分、发生教学事故等,应已不在影响期内,方可推荐。
4.上传系统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相关内容需对应,若出现问题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请将纸质版材料装订一式两份(简装即可),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5年11月26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逸夫楼A308),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所有材料原则上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登录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项目申请书(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Account/Main?OrgCode=10379),在线填报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26日中午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本次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动员,严把审核关,务必把握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材料,以保证全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推进。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
1.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全日制本科和继续教育)
2.2025年全日制本科和继续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3.2025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及经费分配表
4.全省2024年和2025年检查验收结果(延期+撤项)汇总表
5.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教务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