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0  您是第位浏览者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应用特色培育高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完善我校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需求,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专业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三个类型项目。

二、申报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整体统筹、系统设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自行选择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学校进行评审、校内公示和立项。项目具体申报限额及经费见附件4。

2.每位老师每个类型最多可申报1个项目,每位老师最多限报2个项目(含已有在研校级项目),有尚未结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项目。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在今年申报的所有省级(待省厅通知)、校级项目中(包括纳入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在内),每人主持项目总和不超过3项;近2年有延期、撤项项目的(具体名单见附件5),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各申报单位在本部门内部先行审核后报学校,学校初审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申报人申报资格并列入质量工程项目“黑名单”。

3.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建立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4.本次项目申报重点支持初、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不鼓励高级职称教师申报。

三、材料申报

1.项目申报书将直接存档,不再返回修改,因此申请人务必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模板中“填报说明”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书(包括各种签字、盖章等),对于签字盖章不全或填写质量、版面特别差的申报书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的项目请将申报书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

2.为规范质量工程项目名称,请各项目申报人严格先行遵照《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6)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各二级学院要先行审查本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及各类申报书中相关支撑材料真实性,对本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政审,要求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对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准确,无违法违纪记录、师德师风问题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4.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及汇总表需对应,若出现问题后果自负。请将纸质版材料装订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5年11月3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逸夫楼A308),同时电子版汇总表发至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所有材料原则上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将电子版(申报书为PDF电子版,项目申报材料命名为: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项目类别,若有支撑材料请将支撑材料进行排序),登录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Account/Main?OrgCode=10379)在线上传申请材料,在线填报时间截至2025年11月3日中午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本次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动员,严把审核关,务必把握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材料,以保证全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推进。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

1.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模板

3.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及经费分配表

5.2024和2025年度检查验收结果(延期+撤项)汇总表

6.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教务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