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宿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对我校2023年立项的结余经费资助项目开展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170项结余经费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本次对所有到期结余经费资助项目实施结题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创新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引领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验收应以申报书中预期成果作为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项目负责人务必结合验收工作理清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2.到期项目按《宿州学院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模板》(附件2)要求将材料(纸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将按照撤项处理。
3.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材料按照“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姓名”命名。所有材料电子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前。
4.验收结果经公示之后,项目负责人将带签章相关材料上传“宿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时间等通知);验收结果为“整改”的项目负责人按反馈意见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5月26日16:00前将整改报告交至教研科。
联系人:孙雪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
1.宿州学院2023年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立项名单
2.宿州学院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