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4  您是第位浏览者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进我校一流学科专业、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硕士点建设,扎实推动专业认证工作,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产出更多标志性建设成果,高效迎接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24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标及范围

结合我院发展和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深入研究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以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学创新,形成一批有一定深度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重点围绕加快一流学科专业、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硕士点建设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出发点,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加强对高等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改革、专业改革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模式、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优先侧重课程思政建设、教学要素功能发挥、教学过程评价、教学模式创新等方面选题。

优先资助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三全育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大思政”背景下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相关教学重难点问题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等教育数字化、产教融合、专业与课程建设、专业认证与评估、新建专业质量提升、传统专业改造提升、专业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新时期我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劳动教育、“101”计划、大中小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质量文化建设、新质生产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审核评估难点问题、督导体制改革、课程评估、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其中创新创业类教学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创新创业拓展课程开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拓展课程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申报项目要把教学改革研究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特别是创新创业拓展课程)、专业评估和建设、工程化教育、学生自主学习等相关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申报人需为承担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师或承担学校创新创业管理部门研究人员。

思政课程类教学研究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有相应的保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优先资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难点问题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课程评估、专业评估(认证)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课程思政类教学研究项目通过开展对课程思政建设问题的研究,引导全院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探讨我院课程思政建设的本质、规律、特点及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形成一批有一定深度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高度关注、切实解决在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难点问题,优先资助对课程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思政教学模式、课程思政教学质量评价、课程思政教学工作激励等方面专题的研究与实践。

征集选题落选的题目也可继续参与本次申报,学校鼓励广大优秀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本项目,在评审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一定倾斜,各二级学院应根据自身人员情况,积极动员,做到应报尽报,保证申报数量和质量。

二、申报限额、立项数量、项目经费与研究期限

1.申报限额

本次项目分为限定题目和自定题目两大类,其中自定题目分为创新创业类、课程思政类、思政课程类和其他类;申报限定题目需要从《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限选题目一览表》(见附件1)中选择其中一个题目进行申报,申报自定题目的申报人按照本通知的立项目标及立项范围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本次项目采用限额申报,每个二级学院推荐总数不超过6项(限定题目不受学院推荐总数限制,若同一个限定题目学院存在多人申报情况,请学院做好推荐排序后全部报送),每个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总数不超过1项。

2.经费

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限选题目)、校级重点创新创业类教学研究项目(自定题目)、校级重点课程思政类教学研究项目(自定题目)、校级重点思政课程类教学研究项目(自定题目)经费为0.2万,校级其他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自定题目)经费自筹。

3.研究期限

自立项批文发布之日起2年。

三、申报说明

1.有在研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包括各类合作联盟、专业合作委员会等项目负责人);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校)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每人只能主持1项,由各申报单位自行审核,学校复审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即认定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予评审。

3.项目申请人务必规范填写申报书(包括各种签字、盖章等),对于签字盖章不全或填写质量、版面特别差的申报书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

4.评审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项目申报人需要在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申报书、预算细化表、参与人、目标与成果等信息,具体时间待定。

5.出现上述1.2.3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进入质量工程项目学术不端“黑名单”,从本次项目立项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及相关教研项目。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按照《宿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填写申报,各二级学院要先行审查本单位报送的申请书及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纸质版材料两份签章后于2024年7月1日11: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版分类打包发送至教研科邮箱,所有材料需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逸夫楼A308,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

电 话:0557-2875327

邮 箱:szxyjyk@126.com

附件:1.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限选题目一览表

      2.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模板

      3.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