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53号)要求,我校组织专家对2022年度需要结题和接受检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了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本次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3日至5月2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的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异议人要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联系人:孙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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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结论
教务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