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2  您是第位浏览者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校国家一流课程的申报质量,确保在新一轮课程申报中取得突破,学校决定启动国家一流课程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包括以下五类课程类型: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具体内容见《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二、申报要求

1.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推荐课程须于2022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等文件精神,统筹规划,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各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初审通过后各二级学院分类别向教务处至少报送2门以上课程。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应组织教师团队填写相应类型课程申报书(见附件4),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和高质量。并根据不同申报课程类型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

2.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25日前,将《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和《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档发送至szxyjyk@126.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教研科 。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高莉 孙雪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4.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报

5. 宿州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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