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28号)文件要求,我校于2021年4月13日组织评审工作组对学校2020年度需要结题或接受检查的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了年度检查验收工作。评审专家审阅了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结题报告等材料并给出检查验收结论,现将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6日止。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教务处提出异议,并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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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结论
宿州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教务处代章)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