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4 10:44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宿州学院2016 - 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行事历安排,决定对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省级、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延期项目开展2017年度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教师项目:学校获批的各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201612月年度检查验收工作中未能按时结项的项目(未能按时结项的项目延期时间为一年,此部分项目可以选择结题验收,视为延期期间的提前结项);

学生项目:201612月未能按时结项的2015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年获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年获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正常结题验收时间在201712月);

结题验收名单为正常时间结项项目和必须结项的学生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为结题验收,内容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均以申报书、任务书、建设方案作为项目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三、检查方式

学校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通过查看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对涉及的项目进行逐项验收。

   四、材料要求

各级、各类项目结题报告,成果展示形式等填报材料见附件2

1)结题报告材料按附件3材料清单要求报送;

2)各学院要将所有材料汇总后分类填写汇总表与项目材料一并报送;

3)上述所有的验收材料的电子版需于2017612日发到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材料按照“主持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学院收集本单位所属项目材料后,按省级、校级项目分别存放,打包报送。上述所有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时间为2017612日;

4)提前结项的项目,请备注标出。

   五、有关要求

1.已经申请延期一次的项目必须结题验收。不能结题的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务必结合检查工作理清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使用经费,使其真正用于项目建设,务求实效。

 

   附件:1.结题验收名单

    2.结题用表

    3.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1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