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我校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 号)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第五届宿州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9年宿州学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我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我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质量。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全面,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二是更国际,拓展国际赛道,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三是更中国,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新创业教育的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高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四是更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五是更创新,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第五届大赛将在我校校园赛基础上,同期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校最大的思政课。我校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部门,在摸清需求的基础上,组织理工、师范、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我校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主办,校团委、学生处共同协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指导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由陈国龙、张莉担任主任,蔡之让、张英彦(常务)、李亮、梁琦、王俊担任副主任;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委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的培训工作。
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和领导组成立裁判委员会,负责大赛仲裁事宜。
大赛秘书处设在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由教务处处长李鸿(常务)、学生处处长孙增响担任秘书长,负责校园赛、省赛、国赛日常组织工作。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应成立本单位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单位预赛以及参加校园赛、省赛、国赛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告有关大赛组织情况。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六、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生。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
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成绩参加各组排名,可作为推荐国家总决赛项目后备项目(如不能获得比上一届更高级别的奖励,本届将不再重复奖励,可授予同级别奖励的提名奖)。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本学院参赛对象资格,申报条件。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我校工作方案,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包括师生共创)团队在前期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大学生社会实践和脱贫攻坚等活动基础上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或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通过项目推进或成果转化开展实质性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有机融合。
(一)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申报该赛道参加比赛。
八、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年 4 月 5 日,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参赛报名情况汇总后上报大赛秘书处。
(二)校园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4月8日-7月7日):各二级学院要在对本学院报名的项目进行申报人资格、工商注册时间、获股权投资、知识产权证书等参赛条件进行审查合格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园赛;各二级学院要在7月7日前完成优秀项目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校园赛参考)。各学院学生参赛率原则上不少于15%。
各二级学院参赛前从系统导出参赛项目申报书及正文文本,打印一式1份,于7月7日前送交大赛办公室(逸夫楼A306室,联系人赵军),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szxycxcy@163.com 。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校园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学校参照国家级的方式决定,决出金、银、铜奖和组织奖,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三)遴选参加安徽省总决赛(8月31日前)
大赛组委根据校园赛情况,遴选宿州学院代表队。按6个组别类型确定牵头单位分别负责参加省赛项目的校级集训工作,同时分别成立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指导。
十、经费支持和奖励
(一)经费支持
各二级学院组织参加的校园赛集训等前期准备所需经费从各二级学院实习实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园赛以及后续省赛、国赛等所需经费从教务处学科及技能竞赛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参赛项目奖励
校园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金奖数10项,银奖数20项,铜奖数30项,组织奖6项。
参加校园赛且获得金、银、铜奖的学生团队,给予认定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具体认证标准按《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9 号)文件执行,同时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三)安徽省、全国总决赛获奖的奖励
1.参加安徽省、全国总决赛并获得金、银、铜奖的学生团队,给予认定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具体认证标准按《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9 号)文件执行。
2.对在省级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若符合校级“教坛新秀”的年龄条件,可直接授予校级“教坛新秀”称号。
3.对在省级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宿州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所在单位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按相应等级奖励。
(四)同一团队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奖金奖励按所获的最高级别认定,不累加计算、不重复奖励;参加省赛、国赛学生及指导教师获奖奖励按《宿州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实施办法》(校教字〔2019〕9 号)。
十一、评审规则
学校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大赛评审规则,结合宿州学院的创新创业实际,制定出宿州学院大赛评审规则。省大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和省赛官网“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查看具体内容。
十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将大赛作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前四届大赛的组织经验,制定二级学院实施工作方案,成立赛事专门机构,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参赛,做到全覆盖,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本专科生、研究生)15%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各学院参赛数额分配见附件2)。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3.做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组织工作。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省级或校级项目。二级学院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及农业和扶贫相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做好承接国家“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要在总结前期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大学生社会实践和脱贫攻坚等活动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走进我省32个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并主动协调本地区联系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政府及农业和扶贫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和扶贫开发。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秘书处联系。
十三、附则
宿州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交流群(群号为:335616053),请每个学院指定一名大赛联系教师加入该QQ群(备注名为:互联网竞赛+二级学院+教师姓名),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各学院负责赛事工作的教师信息请于5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联系人赵军,邮箱:szxycxcy@163.com)。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赵军(教务处)、陈宇(校团委)、楚雅丽(学生处)
联系电话:2871011 2871227 2871075
附近1:第五届宿州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9年宿州学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机构
附件2:各二级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数要求
附件3: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