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19] 14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本科高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学校构建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三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进一步推进双创教育工作,深化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融合理念,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专业学习与科研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团结协作和社会担当能力,学校开办“宿州学院创新大讲堂”,与广大师生共同探讨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创新教育问题,分享大家在专创融合领域的研究成果与智慧。
一、组织形式
“宿州学院创新大讲堂”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科技处联合主办,二级学院分期承办。
二、讲座主题
讲座应以突出各学科专业科学研究的前沿性、创新性、学术性为标准,以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人文素养、科学精神、艺术修养、身心健康、健全人格、职业规划等为目标的各类主题,主题须符合“专创融合”、“思创融合”的要求。
三、主讲人及讲座形式
1. 主讲人为各二级学院对“专创融合”、“思创融合”有深度研究的教师、校外各行业专家。
2. 每期活动采用专题讲座形式。
四、时间与地点安排
时间:从本学期第6周开始,每两周举办一次,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安排。
地点:第二会议室、招聘大厅或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五、具体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至少填报一个本年度预开办的讲座主题,并将《“宿州学院创新大讲堂”讲座主题征集表》(附件1)电子版于3月20前发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信箱:szxycxcy@163.com)。
2.待排定各二级学院讲座开办顺序后,请各讲座人及时填写《“宿州学院创新大讲堂”讲座主题申报表》(附件2),并于举办讲座两周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纸质版交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3.各学院对承办的讲座,前期需要做好宣传、会场准备、现场
学生组织管理等工作。讲座完成后,需做好讲座的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保存讲座的电子、音像等资料,并将讲座相关电子资料汇总后提交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4.主讲人讲座费用参照科技处《宿州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科技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