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0〕4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5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国家级大创项目从2019年省级大创立项项目中产生(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负责人须为我校2017、2018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其中团队成员至少由两个年级的学生构成(建议:团队成员有一名2019级学生)。
2.允许原省级项目团队调整参与成员,支持项目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队。
3.项目在填报国家级申报书时,须有在省级项目开展的基础上,扩大研究广度、延伸研究深度、提高完成标准的表述。
三、名额分配
2020年国家级大创项目总数为65项,各二级学院按申报名额数报送材料(见附件2)。
四、申报确立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项目团队向二级学院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创项目申报书。
2.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2020年国家级大创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着重评审两项:①项目省级建设阶段预期成果及完成情况;②项目国家级建设阶段预期成果),评选出的项目数为分配名额数的150%(不足150%,按实际项目数申报),二级学院将评选出的申报项目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申报项目进行二次评审,按各院实际分配名额确定2020年国家级大创立项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将《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一并于6月24日17点前交到逸夫楼209办公室,并将附件3和附件4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szxycxcy@163.com,压缩包按“学院名称+2020年大创项目”方式命名,项目申报书按“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方式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1.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2万元/项。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再发立项证书,待完成结项之后发结项证书。
2.由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指导;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入选者须根据学校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及时记录《宿州学院研究项目经费使用记录本》并接受校、院二级检查和管理;
七、相关政策
1.入选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
2.通过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认定,可替代部分与专业教学相近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学分;通过验收的项目,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可认定学分。
3.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校团委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