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0〕35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宿州学院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和《宿州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办法》的要求,各专业须开设专创融合课程,并开展”专创融合”重点课程项目立项建设。各二级学院参照《宿州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办法》,申报不超过2项校级重点课程项目。
申报要求和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宿州学院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报二级学院评审。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填写《宿州学院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6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传送至szxycxcy@163.com。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确定“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校级立项项目。
3.已经获得校级教学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资助的课程(不含专业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1:宿州学院专创融合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附件2:宿州学院二级学院专创融合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