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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16:38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发〔2020〕3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与《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7 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我校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9年获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程序

1.由项目负责人向二级学院提交结项报告书;

2.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相关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结项报告

书填写审查意见;

3.二级学院将审查后的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到逸夫楼A209室,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项验收方式

学校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用查看材料、网上评审等方式,对涉及的项目进行逐项验收。

四、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填写汇总表(附件2),各项目将按申请书、结项报告书(附件3)、项目成果复印件(所在学院鉴定签字)顺序装订成册一并报送。

2)上述所有验收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按照“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szxycxcy@163.com,并将所有结项纸质版材料精装1份和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逸夫楼A209室。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5月29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结项。

五、其他说明

1.因疫情特殊时期,本次结项采用网上评审。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教师,做好结项各项准备工作。非实物项目须做好纸质与电子材料;实物项目须拍摄视频作为结项支撑材料(视频拍摄内容须为项目成员现场演示,介绍实物)。如确需到校现场展示项目,可提出申请,相应延期,待返校复学后再行结项。

2.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须按时结项,无故逾期作项目终止处理。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军  沈荣生

联系电话:2871066

 

                                           教务处

20205月22

 

 

 

附件: 1.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名单

2.****学院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  

3.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