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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办“宿州学院美创大讲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09:28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发﹝201978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提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论述,将“美育”置于重要的地位。美育关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乎社会意识、社会风气,“本质力量”的发挥和素质禀赋的养成。学校始终号召和要求全体师生在教、学和育人工作中,不断与庸俗的、功利主义的社会风气做斗争,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审美趣味,从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去理解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方针和本质特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本科高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好学校美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的新时代应用型人才的精神气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具有校本特色的美育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的教育新形式,学校开办“宿州学院美创大讲堂”。通过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和双创教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增强民族文化自信,让青年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一、组织形式

“宿州学院美创大讲堂”由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科技处联合主办,各二级学院与相关部门协办。

二、大讲堂主题

大讲堂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美创融合,提高学生审美能力、人文素养和创新创业能力。大讲堂“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创新创业”为主题,以美学教育、艺术教育、人文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为抓手,培养学生认识美、感受美、热爱美、传播美、创造美,从而塑造美好心灵、培养健全人格;塑造青年学生更加富有活力、创造力和进取精神,更加具有开阔的胸襟和眼界,更加致力追求健康的人格和高远的精神境界;为学生干事创业人生之路提供持久动能。

三、主讲人及大讲堂形式

1.主讲人为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对讲座主题、“美创融合”有深度研究的教师、校外专家。

2.每期活动采用专题讲座形式。

四、时间与地点安排

时间:具体时间由主办单位安排。

地点:第二会议室、音乐厅等场所。

五、具体安排

1.请各讲座人及时填写《“宿州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审批表(2017修订版)》(附件申报表中主题一栏填写:“宿州学院美创大讲堂——XXXXXXXX”),并于举办讲座两周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纸质版交逸夫楼306室。

2.讲座开办前,须做好宣传、会场准备、现场学生组织管理等工作。讲座完成后,做好讲座的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保存讲座的电子、音像等资料,并将讲座相关电子资料汇总后提交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3.主讲人讲座费用参照科技处《宿州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附件:“宿州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审批表(2017修订版)》

 

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科技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