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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09:48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发〔2022〕7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2〕5 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与2021年省级大创项目进度安排,决定对我院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1年获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20年省级延期项目(附件2)。

二、结项验收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相关专家,按照《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项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结项报告书上填写审查意见;

2.各二级学院将审查后的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到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院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评审;

三、结项验收方式

学院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用查看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对2021年省级大创项目和2020年省级延期项目进行逐项验收。

四、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须提交材料包括: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按汇总表顺序整理的各项目验收材料,每个项目须按封面、目录、申请书、结项报告书(附件4)、项目成果复印件(所在二级学院鉴定签字)顺序装订成册。

2)每个项目电子文档按照“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所有电子版项目验收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连同二级学院项目汇总表一起打包,并发送至邮箱:szxycxcy@163.com。  

3)所有纸质版项目结项材料精装1份和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逸夫楼A304室。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2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结项,项目做终止处理。项目如需延期,请提交延期申请(附件5)。

五、其他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教师,做好结项各项准备工作。

2.2020年延期结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仍未提交结项材料,将做终止处理。

联系人:赵军 联系电话:2871011

 

 

附件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2.2021年获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20年省级延期项目一览表

      3.宿州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4.2020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

      5.项目延期申请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学学院)

2022年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