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2〕7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2〕5 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与2021年省级大创项目进度安排,决定对我院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1年获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20年省级延期项目(附件2)。
二、结项验收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相关专家,按照《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项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结项报告书上填写审查意见;
2.各二级学院将审查后的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到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院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评审;
三、结项验收方式
学院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用查看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对2021年省级大创项目和2020年省级延期项目进行逐项验收。
四、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须提交材料包括: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按汇总表顺序整理的各项目验收材料,每个项目须按封面、目录、申请书、结项报告书(附件4)、项目成果复印件(所在二级学院鉴定签字)顺序装订成册。
(2)每个项目电子文档按照“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所有电子版项目验收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连同二级学院项目汇总表一起打包,并发送至邮箱:szxycxcy@163.com。
(3)所有纸质版项目结项材料精装1份和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逸夫楼A304室。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结项,项目做终止处理。项目如需延期,请提交延期申请(附件5)。
五、其他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教师,做好结项各项准备工作。
2.2020年延期结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做终止处理。
联系人:赵军 联系电话:2871011
附件:1.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2.2021年获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20年省级延期项目一览表
3.宿州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4.2020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
5.项目延期申请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学学院)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