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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4 08:50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发〔2022〕31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3号)和《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7号)文件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1年获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20年延期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程序

1.由项目负责人向二级学院提交结项报告书;

2.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相关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结项报告书填写审查意见;

3.二级学院将审查后的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到逸夫楼A304室,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项验收方式

学校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用查看材料、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涉及的项目进行逐项验收。

四、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2),项目结项材料按申请书、结项报告书(附件3)、项目成果复印件(所在学院鉴定签字)顺序装订成册一并报送。

2)上述所有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按照“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szxycxcy@163.com,并将所有结项纸质版材料精装1份和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逸夫楼A304室。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结项。

五、其他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教师,做好结项各项准备工作。非实物项目须做好纸质与电子材料;实物项目须拍摄视频作为结项支撑材料(视频拍摄内容为项目组成员现场演示、介绍实物)。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军  沈荣生

联系电:2871011  2875395                    

附件1.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2020年延期项目名单

附件2.****学院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及2020年延期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3.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