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18〕29号
各二级学院:
学校将在2019年迎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审核评估,评估结果对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整体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审核评估中,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列为考察要素之一,因此,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将会受到教育部评估专家的特别关注,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根据4月18日,2017-2018学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学院互查结果,并按照检查评委的意见,学校决定在5月中上旬将对2014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进行全覆盖复查。
具体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对4月18日学院互查出现的问题,找准症结、认真解决、整改到位;
2、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各二级学院须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适用2016级以前各年级的《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21号)执行。认定过程中杜绝证书造假、随意加分、项目加分不正确等现象;
3、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档案管理,各二级学院须保持档案袋的整洁、认真填写封面相关信息,不得在档案袋上随意修改涂抹(为避免修改,可先在档案袋贴上相同内容的纸张进行前期填写,待检查无误后再最终填写);并请各二级学院妥善保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档案。
教务处 校团委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