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宿州学院2016 - 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行事历安排,决定对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省级、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延期项目开展2017年度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教师项目:学校获批的各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2016年12月年度检查验收工作中未能按时结项的项目(未能按时结项的项目延期时间为一年,此部分项目可以选择结题验收,视为延期期间的提前结项);
学生项目:2016年12月未能按时结项的2015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年获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6年获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正常结题验收时间在2017年12月);
结题验收名单为正常时间结项项目和必须结项的学生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为结题验收,内容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均以申报书、任务书、建设方案作为项目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三、检查方式
学校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通过查看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对涉及的项目进行逐项验收。
四、材料要求
各级、各类项目结题报告,成果展示形式等填报材料见附件2。
(1)结题报告材料按附件3材料清单要求报送;
(2)各学院要将所有材料汇总后分类填写汇总表与项目材料一并报送;
(3)上述所有的验收材料的电子版需于2017年6月12日发到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材料按照“主持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学院收集本单位所属项目材料后,按省级、校级项目分别存放,打包报送。上述所有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
(4)提前结项的项目,请备注标出。
五、有关要求
1.已经申请延期一次的项目必须结题验收。不能结题的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务必结合检查工作理清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使用经费,使其真正用于项目建设,务求实效。
附件:1.结题验收名单
2.结题用表
3.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