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3〕11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文件的精神,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完善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水平,切实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加大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继续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完善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机制,全面促进教师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推进教学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改革和质量评价以及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等工作的开展,促进教学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活动内容与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大思政课”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教社科〔2022〕3号)的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校“大思政课”建设。
通过专题讲座、教学培训、教学竞赛、教学观摩、集体备课、教学研讨、学术沙龙等活动,提升“大思政课”教学能力。
(二)组织培育“一流课程”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培育“一流课程”活动,各二级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构建更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各二级学院可以讨论座谈、邀请校内外专家讲座、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形式多样化的组织培育“一流课程”活动,为教师提供经验交流和共享平台,开拓视野,提高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建设更多一流课程,推动学校教学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提升教师教学创新能力
1.持续推进信息化课程建设
持续推进省级及校级质量工程立项的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学校特色的一流课程。
各二级学院组织各课程教学团队人员参加校内外的培训学习,掌握现代教育新技术;鼓励任课教师在学校课程中心平台上建立课程教学网站,构建课程资源,并使教学资源与教学密切结合,积极推进混合式教学,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2.“以赛促教”提升教师教学创新能力
学校以教学竞赛为抓手,开展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等多种类不同层次的教学竞赛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教师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凝心聚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1)各二级学院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学培训和教学比赛,推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助力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能力。
(2)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邀请在教学比赛中获奖的教师进行经验交流,以提高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
(四)持续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组织教学活动、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基本单元,基本教学活动是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改革中的基层组织作用,规范基本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每个教研室通过互相听课、观摩教学、教学讨论等形式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解决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围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少于2次、集体备课不少于2节课、相互听课本学期不少于2节课、观摩教学不少于1次且每次不少于1学时。
三、组织实施
(一)本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按照全体教师“人人参与、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各二级学院应围绕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计划附件1,认真组织安排,保证“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实施效果。
(三)本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
四、材料归档与报送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做好动员、组织实施、反馈总结、材料归档与报送等工作。活动开始后第一周请各二级学院报送“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计划(附件1),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将本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材料汇编成册于2023年7月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逸夫楼A311沈荣生处,电子版(含活动照片)发送至邮箱1479938980@.com。
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