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2〕70号
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通知》(教务处发〔2022〕5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11月16日开展宿州学院“教案评比”和“优秀教案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案评比”活动
(一)参赛对象
1.参加“教案评比”的教师是各二级学院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进校的专任教师。(注:在往届教案评比活动中获二等奖及其以上的教师不推荐参加本次校级复赛。)
2.任教以来未出现过教学事故,学生评教、教学督导评教等各类评教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二)评选条件
1.参评的教案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目标设计符合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要求。
2.教案为一门课程完整教案,内容要详细、充实;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并蒋课程思政设计融入教学。
3.教案要素齐全,形式规范、图示规范,重难点突出,教学环节设计完善、合理。
(三)评选规程
分为二级学院评选和学校评选两个阶段。
1.二级学院评选
由各二级学院成立“教案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初赛具体实施细则,自行开展“教案评比”初赛活动。经过选拔,各二级学院分别推荐3门课程优秀教案参加学院评选,于11月11日前将宿州学院“教案评比”推荐表(附件1)、“教案评比”汇总表(附件2)和参评教师的教案及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等书面材料送至教务处逸夫楼A311室沈老师处。
2.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宿州学院教案质量评价表》(附件3)的要求,分文科组和理工科组进行评比。
(四)奖项设置
文科组、理工科组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优秀教案观摩”活动
“优秀教案观摩”活动与“教案评比”活动同步进行,各二级学院需组织5名以上青年教师(尤其是近一年入伍的教师)于11月16日下午参加“优秀教案观摩”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研”的目的,使“教案评比”活动成为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
附件1:宿州学院“教案评比”推荐表
附件2:宿州学院“教案评比”汇总表
附件3:宿州学院教案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