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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业检测计划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4月24日

教务处发〔2020〕20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学校统一部署,我校已于2020224日开始进行网络课堂教学。结合《宿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关于2020年春季线上课程考核的有关要求》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对本学期学生学习质量的合理、有效考核,各教学单位应按以下原则制定学业检测计划:

1.优化考核比重。

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和课程考核工作。本学期开展的线上教学课程,可以适当提高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并合理考虑网络课堂教学的特殊性,以制定合理的课程考核方法。针对学生在网络课堂的表现,任课教师应设计合适的评价方式,可将课堂表现、日常作业等过程性考核内容纳入到课程评价中。全面复学后,期末组织课终考试的课程,也应在试卷中体现网络课堂的教学内容,以此提高学生参与在线学习的积极性。

 2.丰富考核方式。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课程特点选择不同的考核方法。对于部分综合性、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采用课程设计、作品设计与制作等考核形式,也可参考《宿州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校教字〔201755 号)执行。

 3.严格考核要求。

网络课堂教学期间,学院须督促学生按时上线学习,任课教师应认真对学生过程性考核进行评价,杜绝“平均化”、“普惠化”的评价结果。任课教师要做好过程考核成绩(即平时成绩,包括线上考勤、课堂互动、线上作业、课下学习情况等)和课终考核成绩(考试或考查成绩)的评定与记载,并将其作为平时成绩记录的一部分,纳入试卷册装订保管。

课程考核的时间应按照校历和教学进度合理安排,并提前将考核的有关安排通知学生。

各教学单位于51日前将本单位的学业检测计划(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