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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宿州学院2020届毕业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4月29日

教务处发〔202022


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对学校返校开学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返校工作部署情况,为确保2020届毕业生毕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20届毕业生学业警示工作管理办法如下:

一、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在520日前完成2020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审核项目含学生课程环节成绩、毕业总学分、公选课学分、专业任选课学分等环节;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社会责任实践学分等进行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预警,对可以解决的问题予以指导和帮扶。

二、学业重修

毕业班学生的重修按照《宿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里面的要求进行,学生从教学管理平台查询相关课程授课信息,与相关授课教师联系取得线上班级邀请码,加入在线班级进行重修。重修考试与跟读班级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本学期需要进行重修的学生。

三、补缓考工作

毕业班学生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含重修考试)不及格者,可以参加补缓考。补缓考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承担单位根据课程特点确定考核方式。各二级学院对需要参加补缓考的毕业班学生务必通知到位,包括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

四、毕业设计(论文)衔接相关工作

按照《关于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发〔202018号)执行。2020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形式由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研究决定。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并从学生安全角度出发,条件允许的可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答辩,线上答辩确有困难的可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线下答辩要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要求。

五、毕业实习

学校将于六月底完成学生的毕业实习鉴定工作。第七学期完成实习计划且完成手册填写的学生于六月底前提交毕业实习手册;第七学期完成实习计划但尚未完成手册填写的学生,二级学院督促学生抓紧填写,于六月底前提交毕业实习手册;原定安排在本学期进行的实习,因疫情原因可予以免除,成绩按中等(75分)记,说明材料装入档案,条件允许的,也可以在所居住的城市实习。


章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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